各学院、各部门:
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科院【2022】1号)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我校开展教科研工作的部门,包含以开展高等教育研究或评价工作为主要任务的教育科研机构(处、所、室等部门)。
2.先进个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3.评选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评选工作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科研人员、教师的原则。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已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的集体和个人,今年不再申报。
二、名额分配
我校先进集体限报1个,先进个人1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要按照《填表须知》(附件3)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表后需附清单及相应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520室。
联系人:吴亚平(827217821@qq.com);
联系电话:87697086 、60057
科技产业处
2022年2月25日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1: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申报表填表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