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处
部门概况

扬州市职业大学科技产业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及其相关工作管理的职能机构,下设科研项目管理科、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科技服务科三个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科技产业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科学技术工作的管理。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科技政策,组织编制学校科技产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学校科技政策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负责制订学校科研课题指南,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

3、科技服务管理。负责学校“四技服务”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的管理工作;组织各学院、各部门及科技综合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4、科技成果管理。负责组织全校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认定、业绩奖励以及成果申报奖励工作。

5、基地平台建设管理。负责科研基地、平台等建设发展规划的制订,计划的申报、建设、日常管理、检查、评估、验收;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与建设工作。

6、科协工作管理。负责各级各类科技学会、协会的相关工作;组织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举荐人才、指导大学生科协的工作等,支持和协调挂靠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开展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8、负责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做好省市各项统计工作。

9、负责科技档案建设、归档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科技报表、重点实验室建设材料、科技会议纪要等。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